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472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赣榆区开展“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
2021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对连云港市各县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进行审查论证。本次评审的专家包括江苏海洋大学教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我公司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汇报,审阅了报告、图件、表格及相关基础材料,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相关成果符合国家、省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的编制要求,材料齐全,程序合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规划二部、规划六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