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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
来源:江苏自然资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3-12-08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实施。宿迁市是全国首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城市,也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机制探索的试点城市。
《办法》的实施对于宿迁市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指出,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规划支撑。

根据《办法》,宿迁市将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制定出台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统一专项规划的编制技术标准、数据库标准,明确规划内容深度和数据成果形式。对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提高专项规划编管效率。

在衔接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审查批准流程。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初步审查和“一张图”衔接核对程序,协调解决规划空间矛盾冲突。

《办法》明确,对未经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或经“一张图”核对后发现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要求的,原则上不得报批或发布。进一步规范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传导机制,强调专项规划要明确提出空间需求,并形成数字化成果汇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对于纳入 “一张图”系统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做好统筹落实,及时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办法》明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将“一张图”系统中的专项规划作为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重要支撑,落实专项规划相关要求。

结合《办法》出台,宿迁市正在同步搭建“1+N+1”专项规划统筹管理试点成果体系,即1个管理办法,N个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编制技术规定、数据库标准、审查衔接规则、规划经费管理办法等系列支撑文件,1个专项规划协同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一套标准、一张清单、一个系统、一项机制”的试点目标。

《办法》施行后,宿迁市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体系,加快推进一批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逐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和相关制度文件,从而提振实现“多规合一”的信心,提高自然资源的配置效能,提升国土空间的治理水平,为全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工作提供“宿迁方案”。(厅空间规划局 宿迁市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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