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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努力实现高水平全覆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需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部署的需要,是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乡村规划体系、提升乡村地区国土空间治理水平的需要。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督导,确保今年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省厅成立由厅领导带队、相关处室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组成的巡回指导组,指导督导各地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建立月度巡回指导制度,每月督导各地进度和质量,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予以通报。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推进责任。 面向党政干部、基层管理和规划设计人员,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省厅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赴各设区市开展一次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专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解读政策标准,介绍经验做法,明确方法路径。各地要结合工作推进需要,通过现场授课、网络视频、实景教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相关学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研讨交流。 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好差评”。各设区市局每月评选公布优秀和较差的村庄规划成果及其编制团队,并将结果报送省厅。省厅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省村庄规划成果竞赛。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对连续获得好评的予以通报表扬等奖励,对多次差评的在市场准入、信用管理、资质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惩戒。年中开展一次全省优秀成果集中展示交流活动。 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作为2024年重点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工作协同,建立“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实行项目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资金保障。各设区市局要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向省厅报告。 各地要对照规范标准要求,严格规划成果技术审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涉及的村庄规划成果应提请规划委员会专题审查。要完善审批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报批进度。落实村庄规划公示公开制度,批准前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批准后要在村内显著位置公布,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好监督。 要将高水平村庄规划完成情况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各级评选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应提高村庄规划项目比重。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宣传和优秀案例推广,积极营造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浓烈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