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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政策指引,关系城中村改造
来源:资源中国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8-02 | 60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以人民为中心,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环境整治,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韧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近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以人民为中心,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环境整治,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韧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优先改造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功能片区、重点发展组团的城中村。优先改安全风险隐患多、景观风貌差、配套短板突出的城中村。


●结合重点区域划定近期城中村改造范围,鼓励位于城市重点片区,改造可行性较高、紧迫性较强的城中村优先划入近期改造的范围,并与土地资源资产配置方案与实施计划进行衔接。


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先行做好意愿征求、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巩固提升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为外来人口提供经济可负担的居住空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构建数字化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各类数据资源,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引领作用,积极稳步推进工作,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部组织制定了《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矛盾,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3日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负责人解读《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



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支撑城中村改造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城中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地区,也是需加强基层治理、改善民生的重点地区。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3年以来,中央提出要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明确了未纳入通知试点范围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部结合《纲要》明确的“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要求,陆续发布了《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以下简称《更新指引》)《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以下简称《平急指引》)以及《城中村指引》等政策指引,为地方依法依规推动“三大工程”、因地制宜改进规划方法、制定土地政策提供指导。



城中村指引的主要内容






我部对21个超大特大城市和14个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开展研究,立足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系统的“两统一”职责,就各地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难点堵点进行研判,搜集地方对部层面相关工作的诉求和建议,发现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需要立足城中村资源资产关系,规划要注重刚弹结合,加大城中村改造政策的支持力度,完善规划实施监督并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城中村指引》及时回应地方诉求,明确了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下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加强城中村资源资产评估。依托人口普查、国土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等数据基础,开展城中村基础数据、社会状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形成覆盖全域、权威统一的城中村数据资源体系。综合考虑多元诉求,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承载力评估以及安全隐患评估,加强风险影响评估。


二是强调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管控和引领。《城中村指引》明确,总体规划层面强调对城中村改造目标、区域和时序方面的引领作用,按照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确定城中村改造目标,划定城中村改造重点区域。详细规划层面统筹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管控要求,建立分层传导的详细规划编制体系,作为实施依据,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把城中村改造融入城市整体发展。


三是与土地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实施计划进行衔接。城中村改造不是“白纸作画”,高度复杂的产权关系、人员构成、空间分布、历史遗存等都给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带来难题,因此需要基于资源资产关系叠加改造地块产权信息,结合改造方式,合理划定实施地块范围,加强规划与土地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实施计划的衔接,分类提出资产整备、配置运营策略,紧密融合“两统一”职责,更好创造空间价值。


四是建立顺应城市发展和符合群众利益的正负面清单。对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完善城市功能、补齐重大公共基础设施、促进生态维育、历史文化保护活化等的,纳入正面清单。在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村民和外来人口的合理诉求和生活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有特殊保护要求、“大拆大建”、损害群众利益的,制定规划监督的负面清单。


五是基于数字化平台系统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提出将城中村改造规划成果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实施成效评估的依据,强化对城中村改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利用数据资源,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探索搭建数字管理场景,辅助城中村改造数字化、精细化管理。


《城中村指引》针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特点明确了需重点考虑的内容,并纳入详细规划审查要点,包括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要充分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在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强化评估和论证的深度,明确改造方向;要符合土地政策相关规定;要充分征求相关权属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要切实保障维护群众安全和正当权益等。


我部近期发布的三个指引各有侧重。《更新指引》主要聚焦城市更新中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平急指引》更加强调在规划中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及场景应用牵引下的平急功能转换;《城中村指引》则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基于资源资产关系的规划编制与实施,以及如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城市规划体系,优化土地管理,加强《城中村指引》等系列政策指引运用的跟踪指导工作,对于地方工作中被实践证实有效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也将大力推广宣传,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稳妥配合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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